4月1日,新京报记者从深交所官网获悉,因IPO(首次公开募股)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,需要补充提交,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新明珠”)被中止上市审核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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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交所官网显示,此次是新明珠第二次被中止上市审核进程。2023年9月30日,新明珠因IPO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,需要补充提交,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。2023年12月30日,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更新提交相关财务资料。
据招股书显示,新明珠本次发行不超过4.14亿股,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%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%,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,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。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0.09亿元,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板材项目二期技术改造项目、湖北新明珠绿色建材1#产线技改项目、陶瓷工艺及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、品牌升级建设项目、数智平台建设项目、补充流动资金。
招股书同时显示,2023年1-6月,新明珠实现营业收入35.82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5.83%,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.03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98.76%。
来源: 新京报 记者:张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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